周小姐 发表于 2015-10-27 09:12:22

周杰伦诉酒楼擅用其结婚照做婚宴宣传 索赔百余万元

知名艺人周杰伦称其与妻子的结婚照被某酒楼作为婚宴宣传照,因此起诉该酒楼侵犯其肖像权,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一百余万元。近日,北京通州法院受理此案。起诉书中称:周杰伦为享誉两岸三地的知名台湾艺人,其肖像承载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受到法律的保护。据称,2015年3月26日,其发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街的婚宴酒楼,在墙面上悬挂了巨幅其与妻子的结婚照广告进行商业宣传,而其本人并未授权该酒楼使用其与妻子的肖像进行商业宣传,该行为实属为谋取经济利益而擅自使用其肖像,给其带来了极大地不良影响,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该酒楼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构成了对其肖像权的侵权,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该酒楼撤去其与妻子的肖像宣传广告,停止侵害行为及消除不良影响,并要求在公共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黑白年代 发表于 2015-10-27 16:02:51

明星都有肖像权,小老百姓虽然也有但是不值钱

Miksa. 发表于 2016-1-2 11:11:52

这个是要赔钱的,

邪恶小男人 发表于 2016-1-8 14:45:51

公众人物的肖像不能乱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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