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协议并未约定合同履行期限该怎么办?
随着房价呈增长的趋势,现在买房的人越来越多,有购买期房的也有购买二手房的,有一些人可能法律意识比较薄弱,签订购房合同是并未注意里面的一些约定的事项,或者遗漏一些比较重要的合同事项,这些对于后期的维权是比较困难的,如果遇到没有约定合同履行期限该怎么办?一、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期限如何补救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中,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合同时间和履行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约定付款时间和过户时间,可在签订合同后的任意时间由双方协商约定时间,并在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为合同没有约定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导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履行合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还应当赔偿损失。二、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期限如何履行如果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仍不能确定合同履行时间的,买受人和出卖人都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是必须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内,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合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时间或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过户或者交付房子同时支付款项。在通知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协议,对方拒绝履行的,视为违约责任,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三、一方违约时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房屋买卖合同上会约定违约时需要承担违约金的金额或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额的,违约方需要按照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计算违约金,如果是出卖方违约,买受方可以要求出卖方返还两倍的定金。如果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的条款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双方都存在违约时,需要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上内容仅供交流参考,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修改或删除,好律师网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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