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涉黑涉恶组织被抓了!
2020年7月13日,吴某某等21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包庇罪一案在建湖县看守所法庭公开审理,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兆江带队的三人公诉团队出庭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该组织自2016 年成立以来,非法从事放贷业务,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并插手经济纠纷,该组织盘踞于建湖县城车站附近人流量较大地段,成员众多,肆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派出所和拘留所门前打架斗殴和索债。给被害人及有关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惧,致使多名被害人及群众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不敢报案或认为报案无用,所经营店铺不敢开门营业,有家不敢回或被迫搬家,破坏社会生活秩序和小额贷款金融领域经济秩序,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一定影响。
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且当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对庭审工作高度重视,庭审前,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征汉年要求出庭公诉人做到指控犯罪与疫情防控并重,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指控质量的同时,切实提高庭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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