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大公馆“一房二卖”性质恶劣,业主损失严重...
之前在万达大公馆买了房,交了82万的定金。现在拆迁房票下来了,就联系销售把余款给交了,没想到销售说房子卖给了他领导。在此期间,销售并没有告知该网友,莫名其妙的把网友定的房子卖给了别人。销售说要退款给我,但是明明是我定好的房子,还交了82万,万达大公馆就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子另卖他人,一房二卖,性质太恶劣了。还有如果不是我主动联系销售交余款,是不是万达大公馆就不会主动告知此事?这造成我很大的损失,希望万达大公馆给一个说法!购房收据
准备全款买房,去年就看中了万达大公馆,2019年10月31日交了1万的房屋定金,2019年11月3日交了19万元的房屋定金,2019年12月1日交了1万元的车位定金,2020年4月10日交了60万元的房屋定金。期间网友询问过销售签个合同证明之类的,然而销售表示不需要签,这样就可以了。没想到现在去交余款,房子竟不是自己的了。是想要全款买房,但是要等拆迁房票,因此只缴纳的部分,剩余的没有交齐,因此没有相关合同,当时觉得没有合同约束不稳妥,询问过销售,然而销售却表示不用担心,结果却事与愿违
首先,万达大公馆为何将业主定好的房子二次卖给公司领导?万达大公馆一房二卖是违法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开发商一房二卖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其次,作为万达大公馆的销售问题也很大!销售为何不主动与业主联系?在得知业主定的房子要二次卖给领导,作为销售应该及时告知业主。要么让业主赶紧凑钱补齐余款,要么及时告知业主退还购房款,让业主重新物色心仪的楼盘。而万达大公馆的销售是怎么做的?等业主主动联系销售、主动发现房子不属于自己的。要知道上半年的房价跟下半年的房价是不一样的,今年土拍火热,房价也是水涨船高。提前告知业主,业主也可以早做打算。现在盐城楼盘这么多,业主也不是非万达不可,现在却将业主生生拖到年底,造成业主非常严重的损失,不是仅仅原封不动的退这82万就可以的。
除了万达开发商的问题之外,房票也有一定的因素。因房票到拆迁户手上的周期太长,导该网友不能尽快补齐余款,若是房票比较及时,估计就不会有这样的乌龙事件。今年也是盐城拆迁很“疯狂”的一年,家家户户都等着房票购房,拆迁的居民无家可归,不少居民都想尽快拿到房票,尽快买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关于房票结算周期希望相关部门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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