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民房变身仓库 私自存储受罚
1月12日下午,射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城南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现场查扣各类烟花爆竹100多件(只)。在县城德发大道北侧的一处便利店里,检查人员没有发现有出样的烟花爆竹,而在旁边的一间大约十多个平方的民房内,里面除了堆放有其它货品外,在靠墙边上也堆放了不少的烟花爆竹。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该便利店业主无法提供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该便利店业主辩称,随着春节临近,经常有人来询问有无烟花爆竹出售,他便从其他有证经营户那里进了一点货放在这里,偷偷销售给有需要的客户,从中牟取一点利润。
检查人员随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该业主私自存放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清点并扣押,调来专用运输车辆将该批烟花爆竹转运到安全仓库存放。目前,该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通讯员 陈冬平)
来源:现代快报
一定要有经营许可证 不能做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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