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盐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4万元
2020年盐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0403元,突破4万元大关,位居苏北第一、全省第九;比2019年增长4.1%,增幅位居苏北第二、全省第五。近年来,盐城市委市政府坚持民生优先发展导向,千方百计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使经济发展的成果充分惠及人民。2005年、2012年、2016年、2020年,盐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0580元、21941元、30496元、40403元,从2005年突破1万元,到2020年突破4万元,16年间突破了4个万元级大关。
同时,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反馈:2020年,盐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472元,比2019年下降1.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3.6%。按城乡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794元,同比下降0.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994元,同比下降3.3%。
居民八大项消费“四升四降”。比2019年增长的分项消费为:人均食品烟酒消费5494元,增长2.9%;人均居住消费3787元,增长2.2%;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1023元,增长1.2%;人均医疗*****消费1315元,增长1.7%。比上年下降的分项消费为:人均衣着消费1514元,下降3.4%;人均交通通信消费2469元,下降1.9%;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2453元,下降14.0%;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418元,下降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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