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 原本无责的盐城女子,却选择了驾车逃逸…
2月28日21时13分左右,在东台市东溱公路与610省道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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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杭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610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东溱公路与610省道交叉路口,实施左转弯时逆向行驶,与沿东溱公路由南向北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原本蒋某为正常行驶无需担责,但因为逃逸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等民警找到蒋某时,她说因为当时知道自己撞了人,太害怕了,心想天黑没人看见,就赶紧开车离开了。还特地绕了一大圈才回到自己家中,对于自己的一时冲动,她后悔不迭。
傻子 法律是这么说,但讲道理无责怎么能叫逃逸呢?你的责任你自己解决好了,无责继续赶路咋了 无责怎么能说逃逸? 不懂法 好好反省一下自己,驾照重新学一遍就记住和长记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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