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友只为忽悠“办卡”,这个渣男被抓了!
办张银行卡再出售给他人轻轻松松就能赚到上千元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小心可能被利用甚至走向犯罪!案件回溯近日,盐城警方在办理一起涉及银行卡犯罪案件时,发现滨海男子许某提供银行卡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的线索。随后,警方立即对许某立案侦查,在查清他的违法事实后,将许某抓获。
调查发现,许某借助网络交友骗取信任,用网友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并出售牟利,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为其犯罪提供帮助。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共利用20多名网友身份证办理银行卡20余张。
据许某供述,自己无正当职业,典型的啃老族,喜欢在网上和年轻女子搭讪伺机寻找目标。
骗得女子信任后,利用她们涉世未深、单纯幼稚的弱点,邀请她们来盐城游玩,然后以种种借口哄骗女子用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之后出售给他人。
经审问,许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盐城警方已经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给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提醒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不随意丢弃、买卖。
深化法律观念。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户、手机卡。
加强社会责任感。发现非法买卖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盐城网警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