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人注意了!新政策,事关新生儿户籍!
好消息!
长三角户籍政策上新啦!新生儿入户可跨省(市)通办更便民!
即日起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
这是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服务举措,将有力提升长三角区域公安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据介绍,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主要包括: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好政策
方便了
方便群众
便民服务
便民服务
好政策
不知道好不好!20年后见分晓。以前多少人家把孩子户口迁到大学所在地,现在享受不到原户籍的社会福利
方便了
方便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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