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萍Pilar 发表于 2022-1-22 17:21:37

@盐城人,禁放区域图来了!小伙伴快来了解一下……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县城社会秩序,制定了《滨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何时开始施行?都有哪些禁燃区域?违反禁令将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施行时间
本规定自2022年2月16日起施行2020年5月20日发布的《滨海县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禁放区域
县城东海大道以西、204国道以东、南海大道以北、北海大道以南区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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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禁放区域外的下列场所和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办公区;
医疗机构;
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区;
重要军事区域;
邮电通讯、有线广播线下和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大型能源动力设施、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生产、充装、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仓库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和地点。


相关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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