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男子出狱后想做“大买卖”,还拉上了老丈人……
某日,盐城市农户桑宏国(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下同)的院子,被民警查封,桑宏国此时还很诧异。民警将院子西侧的房门打开,一股冷气扑面而来,里面居然是一间小型冷库。民警查获了大批货物,是一种黄色粉末。
桑宏国对民警说,这是一些化学材料,是他女婿朋友的东西,他们租了自家的这间仓库存放这些东西。
伙同狱友共谋“大买卖”
桑宏国的女婿叫马辉,是个有前科的人。2019年,和狱友李卫刚聊到K粉的利润很高,随后,马辉对其朋友胡洪亮说起了这条“生财之道”。二人一拍即合,决定拉上几个人组团做“大买卖”。
并多方寻找懂这方面的人,将原料提炼加工,形成了一个简单的生产线。
藏匿在岳父家院子里
最初,他们生产出来的成品,都放在山西省灵石县租来的一间房子里面。但很快就到年底了,工人都要回家过年,他们担心有风险。于是,胡洪亮和马辉商量,货物放在什么地方比较安全。
马辉说,自己岳父桑宏国家的院子里有个小仓库一直空着,如果把“产品”放到那个仓库里面,应该很安全。
直到冷库被警方查封时,桑宏国才知道女婿拉来的这些东西是制造毒品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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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15:09 上传
非法生产易制毒物品近2800千克
疑人落网后,办案民警对桑宏国家中进行搜查。民警现场查获桑家冷库中的疑似易制毒物品的黄色粉末43箱共253袋,共1256.68千克;6桶固液混合物共260.69千克。
经调查,嫌疑人马辉先后多次伙同胡洪亮、李卫刚、周浩然、祁强、王猛、周志杰、许小川将所生产的58.8件(每件计重25千克)易制毒物品共1470千克销售给他人,售得赃款2000余万元。
2020年11月2日,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依法对本案提起公诉。2021年1月30日,盐城市亭湖区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判决,对被告人马辉、胡洪亮等8人以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判处刑罚。其中,马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刘志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40万元;胡洪亮、李卫刚、许小川、祁强、王猛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来源:中国禁毒在线
老丈人一点也不知情?嗯
不太嗨的女婿
太不像话了,应该好好惩罚一下
前脚刚出来,后脚又要进去,人生能有几回折腾。
坑爹了
不知悔改的东西!
制售这么多毒品,怎么没被枪毙了?
这也算坑爹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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