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王某龙违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实施行政处罚的通报
关于对王某龙违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实施行政处罚的通报3月31日晚,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通过工作发现,外省市来(返)亭湖区人员王某龙,未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经查,3月28日22时许,王某龙乘坐飞机、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从海南省抵达盐城市。3月31日凌晨、下午,王某龙先后2次违反新冠疫情防控市外来返盐人员居家健康监测的要求,私自乘车前往公共场所。目前,公安机关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王某龙处以行政拘留。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和外省市来(返)盐人员,要严格执行和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盐城市亭湖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4月1日
愚蠢的人就是这样的脑子
必须严惩 有点过分了 素质太差了 过分 不长脑子 拘留! 保留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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