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事关烟花爆竹禁放
8月26日建湖县公安局发布公告对城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向公众征求意见公 告广大市民朋友:2019年1月14日,建湖县人民政府依法出台《建湖县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将主城区部分地区设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试行以来,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下,生态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随着建湖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原有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已不适应城市发展实际。为适应城市发展步伐,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推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积极营造绿色、文明、生态的发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拟按法定程序报请制定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新规定主要内容为:“在231省道、南环路、343国道、徐盐高速铁路建湖段合围的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现特向广大市民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您可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邮件方式提交。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通信地址:建湖县公安路1号建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邮编:224700
电子邮箱:1243817688@qq.com
建湖县公安局2022年8月26日
安全第一 这个是一定顶的
路过看看 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