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丰境内发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
日前,盐城市大丰区王港海防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大丰港区华丰农场一农田的水渠中发现了一只“怪鸟”,请求救助,接警后该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民警赶到现场看到,这只“怪鸟”跟平常的鸟很不一样,面部像猴,被困在了水渠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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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报警人当天正在田间进行劳作,突然听到水渠中有异响,发现这只“怪鸟”。民警通过查询得知,这只怪鸟叫草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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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鸮,又名“猴面鹰”,是一种中型猛禽,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草鸮面盘扁平,呈心脏形,白色或灰棕色,四周有暗栗色边缘,似猴脸,长满绒毛,一双深圆大眼,嘴黄褐色,嘴喙不尖,鹰身鹰爪。上体为斑驳的灰色及橙黄色,并具有精细的黑色和白色斑点;**白色,稍沾淡黄色,具暗褐色斑点。以鼠类等小型哺乳动物为食,也捕食蛙、蛇、昆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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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将这只猴面鹰带回了派出所并与自规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接,后期将会由专业人士进行观察,待其生命体征正常后放飞大自然。
(来源:大丰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周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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