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宝龙一酒店被查!
盐城宝龙艺境酒店有限公司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盐城宝龙艺境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http://pics.bbs.yc123.com/forum/202405/31/203218szeea5g4e3gmm557.png
盐城宝龙艺境酒店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违反了《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盐城宝龙艺境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http://pics.bbs.yc123.com/forum/202405/31/204241hrflvdzddakcct9f.png.thumb.jpg
及时整改 安全第一 消除安全隐患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