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菜猫 发表于 2024-9-3 13:19:39

市民疑问:“违反规划使用”到底归谁管?街道还是自规局?为什么都有自己的理由?

之前反映的:亭湖区东亭湖街道新丰社区的力拓悦城小区8号楼1层有个水泵房,在规划使用是水泵房,但是现在被改成了住宅,装修好了还有人住进去。
街道回复说水泵房没改,由自来水公司管理,但是我又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自规局回复该水泵房并未变更过用途,可现在我看到的实际情况是8号楼一层原水泵房确实不是水泵房,而是装修后改用途了。我想请自规局的同志到实地来认定一下,但自规局的同志说要属地街道现场查看后是否违反使用规划用途,如果属实,再由街道发函到规划局,规划局安排城管部门去执法。




而亭湖区东亭湖街道及新丰社区之前认定水泵房的地方根本不是8号楼,而我要咨询的就是8号楼1层,所以这个就成了罗生门。
亭湖区东亭湖街街道不帮认定,亭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说不能越级,那我到底应该去哪里维护业主应有的权益?关于此事,你怎么看?欢迎留言!





脑袋长草袋ic 发表于 2024-9-3 15:57:30

当然是开发商说了算

佳爱龙瓤 发表于 2024-9-3 16:00:52

水泵房,住户也因该没有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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