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伤情鉴定存疑,伤者维权艰难
2024 年 4 月 7 日,本人徐书坤在潘黄街道东润沐浴遭人殴打,致多处受伤。事件发生后,现场报警处理,由当地派出所出警受理。我按照派出所的指示,先后前往盐城第一人民医院和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医院的检查结果显示,其鼻骨左侧骨折、右侧第 5 前肋骨折,右侧眼眶侧壁骨折,而这两处伤情经鉴定均为轻微伤。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我的腰部检查报告中显示的腰椎椎体压缩性骨折(新鲜),却未在伤情鉴定结果中有所体现。
以上所述,这一遗漏引发了徐书坤的强烈质疑,究竟是工作失误导致的疏漏,还是存在故意为之的可能?由于这一关键伤情的缺失,使得事件的处理结果与徐书坤的预期完全不同,让他难以接受。
目前,徐书坤正在积极寻求法律援助和事实真相,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新审视这一鉴定结果,还他一个公正合理的处理。
对于这起事件,期待能有一个公平、透明的解决方案,让受害者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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