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山峰 发表于 2024-9-13 11:01:55

盐城招商雍华府交房即多处漏水,开发商竟回复:“房子是手工做的,不会那么完美!”

在编织梦想家园的旅途中,每一位购房者都满载着对未来的无尽憧憬,期盼着拥抱一个既安全又温馨的避风港。然而,对于招商雍华府的这位业主而言,这场寻梦之旅却不幸地演变为一段充斥着挑战与伤痛的艰难历程。一切源于今年9月份,陈先生及其女友两家人在对招商雍华府的精装修房进行改造装修时,赫然发现厨房房顶多处钉子暴露在外且阳台、厨房、管道多处正在渗水,装修进度全部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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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欺骗业主推卸责任,业主苦不堪言!
作为房屋质量的首要守护者,开发商本应挺身而出,积极应对问题,展现解决问题的决心与行动。然而,在这一事件中,陈先生和他女朋友两家人多次找到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开发商的表现却让人深感失望与寒心,竟说出:“房屋属于特殊商品,是人手工做出来的,不会那么完美!”这样推卸责任的话来,这是对业主权益的严重践踏,更是对社会责任的无视。你可以不给业主一个完美的房子,但是至少给业主一个完整不漏水,没有质量问题的房子。

房屋渗水却能验收通过,住建局是否认真履职
与此同时,住建局作为房地产市场的守护神,其角色与职责同样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从开发商口中得知,6月时房屋就开始渗水,他们进行补救后又找来住建局进行验收,当时住建局验收是通过,证明房屋是不存问题的。房屋存在如此严重的漏水问题,当时是如何通过验收的呢?住建局是否切实履行了其监督职责,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与核实?是否对开发商的欺骗行为采取了果断的监管与惩罚措施?这中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否则漏水的房子怎么会通过住建部门的验收通过呢?这些问题的存在,暴露出监管体系的漏洞与不足,急需完善与强化。

业主诉求
要么把钱给我们退了;要么给我们换房子;要么给我们家房子漏水地方修好补偿损失。开发商却一直推诿,一直不处理!前前后后交涉了近十次,家里装修也耽搁了,现在只能停工,因为怕装好了,雨水漏到家里弄坏东西。

一般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新购商品房出现漏水,若是房子本身质量问题,又在《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修复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同时希望引起盐城住建部门的关注,帮助百姓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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