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犯罪事实:2006年至2016年,耿国顺在担任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镇财政所所长、副镇长和伍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49.29万元;2008年至2011年,耿国顺为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机会,先后7次向他人行贿,共计人民币4.5万元。
由一名受人尊敬的街道办事处领导变成一个阶下囚,这样的角色反差让我难以接受。但由于我犯下了大错,走到这一步也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在刚担任财政所所长时,我的纪律意识并不弱,烟酒等坚决不收。后来,由于儿子上大学、就业、购房、结婚等事情急需用钱,金钱就成了我的首要奋斗目标。在挣扎、犹豫之后,贪欲最终还是战胜了理智,并且一发不可收拾——对房地产开发商、个体老板送来的礼金等我一一笑纳。我甚至还荒谬地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收礼就收不超过3万元的,因为3万元以下是小钱,收也无所谓。
随着我所管理的工程量逐步增大,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的工程款开始从自己手边经过。一想到工程结束,施工老板们有上百万元的利润,而我辛苦地帮他们解决很多施工中的问题却一无所获,我心中很不平衡。在他们向我行贿几万元、十几万元时,我竟打破“规矩”,收得理所当然。
担任所长后,我拥有财政批核的“特权”,除了镇党委书记、镇长外,其他班子成员都要敬让我三分。为了坐稳这个位置,我不断送钱送物,以博取领导欢心,绞尽脑汁地钻进了时任镇主要领导王某等人的腐败小圈子。白天,他们在台上大讲反腐倡廉,晚上却接受房地产开发商、个体老板的宴请,饭后不是到KTV唱歌就是通宵达旦地打牌。在熟悉其爱好之后,我就投其所好,白天找饭局,晚上找牌局,鞍前马后地为他们效犬马之劳,严重败坏官场风气、损害党员干部形象,既害了自己,又害了别人。
随着王某等人的相继落马,我也经常噩梦不断。我曾想过自首,但想到自首后可能被处分,甚至可能坐牢,心中又害怕,又不甘,继而存在侥幸心理,还自作聪明地向区廉政账户上交了2.7万元现金,意图蒙混过关。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是陈毅元帅讲过的话,也是很多贪官的忏悔之语。没想到,这句话最终还是在我身上得到了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