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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前妻正在使用的手机卡,再用手机验证码的方式登录前妻手机APP平台进行贷款,最后秘密划转资金到自己支付宝账号。近日,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盐城市盐都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朱某和陈某于2015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育有一子。然而朱某沉迷赌博,不务正业,两人于今年2月5日协议离婚。离婚后,朱某到无锡市一家酒吧打工,陈某独自在盐城打工养育儿子,生活过得很拮据。
由于没有钱还债,朱某竟然动起了前妻陈某的歪脑筋。朱某知道,陈某使用的手机卡是之前用他的身份证办理的。3月20日,他到移动营业厅重新补办了陈某正常使用的手机卡,并其将补办的手机卡插入自己的手机,用手机验证码的方式登录了陈某的支付宝。然而陈某支付宝没有余额,朱某又用手机验证码登录的方式登录陈某的“安逸花”贷款平台,从该贷款平台分三次贷款共9900元,贷款平台将钱打到陈某的农业银行卡后,朱某又登录陈某的支付宝账号,将该9900元转到自己的支付宝账号。
当日下午,朱某又以同样的方式登录了陈某的“来分期”贷款平台贷款2100元。贷款平台将钱打到了陈某的支付宝余额后,朱某又将这笔钱转至自己的支付宝账号。
朱某重办手机卡后,陈某的手机就没有信号了。感觉不对劲的陈某当晚登录两个贷款平台查看,发现朱某已经贷款并转走了1.2万元,遂联系朱某。然而朱某表示已经将钱用于向他人还款和个人消费,身无分文,无力归还,还挂断了电话。失望之下,陈某报了警。到案后,朱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由于朱某无力赔偿,其父母代为赔偿陈某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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