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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盐城市监察委员会批准,亭湖区监察委员会对亭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某胜采取留置措施。今年以来,该区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处理问题线索81条,立案2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我们梳理区法院近期的信访件,发现对陈某胜的信访举报事实清楚、线索明确,具有较高的成案价值,立刻向区纪委汇报,最终成功启动留置案件。”亭湖区驻法院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介绍。亭湖区纪委监委出台派驻机构工作规定,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履职尽责,持续从信访举报、日常监督、个别谈话、查阅台账,深挖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今年以来,该区定期召开派驻纪检监察组线索会办会,分析研判常规问题线索,管控潜在廉政风险。重要问题线索实行“即时报告”,审查调查实行“一案一授权”,相关科室跟踪指导,增强派驻机构的办案底气。
亭湖区派驻机构联络管理组负责人介绍,针对驻在单位的行业特点、廉政风险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个性化监督清单。在司法局的监督目录里,重点列出基层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等内容;在科技局的监督目录里,重点列出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内容……
该区制订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推动派驻监督深嵌入、准发力。探索“一线工作法”,推行走访调研、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检查调查“四个常态化”。规范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党委(组)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重点监督部门和单位研究“三重一大”等重点工作,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干部选拔任用政治把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今年以来,该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与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175次,对2名干部提拔任用提出否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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