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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2月1日,我市在市区范围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放令”以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已大为减少,然而仍有少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试图在年根岁底“热闹一把”。
据了解,就在近期,我市警方已处罚了多名违反“禁放令”的人员,而眼下春节将至,警方更是加大巡查力度,全力守护“盐城蓝”。
1月24日晚上9点左右,盐都区公安局潘黄派出所民警将一辆途经西环路与大庆路交叉口的面包车拦停,发现后备厢中存放有数十箱烟花爆竹,经过现场问询,车主周某表示这些烟花爆竹是运回乡下的。
然而,当民警问他具体的目的地时,周某提供的地址确是禁放禁售区域,而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就在几天前,周某位于市区长坝路的门市因为无证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才被亭湖警方处理过,短短时间内再次被查,周某懊悔不已。随后,警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月13日9时左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巡特警大队黄海突击队巡逻队员在一小区楼下查获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嫌疑人张某,而其燃放烟花爆竹的理由则是儿子结婚图个喜庆。随后,新都派出所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罚款500元处罚。事后张某表示,儿子结婚本是件高兴的事,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被传唤至派出所,以后一定遵守《禁放规定》,坚决不放烟花爆竹。
市区城北片区一直以来是禁燃禁放禁售的重点管控区域,从1月17日起,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组织30余名警力开展梳网清格安全隐患专项行动,经深入摸排,共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00余件,抓获涉案嫌疑人2人。
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我市警方共排查沿街门市12000余家,取缔无证烟花爆竹零售门市68家,收缴烟花爆竹32800余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60起,罚款475人,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93起,行政拘留93人;奖励举报违规燃放和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行为人员230余人次,奖金96000余元。
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朋友从自身做起,拒绝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若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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