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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给领导留言: 2019年2月17日下午,我到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的富贵春花园小区朋友陈红(化名)有事,路过富贵春北园销售部路东、新圩路北侧时,发现东边有一个很大的深坑,通向深坑的路面散落着建筑垃圾。我问随行的朋友万某:“这东边是挖鱼塘吗,怎么四周堆起近两米的土堆?如果是施工,也不设安全警示牌,万一有小孩子爬坡,滑下去怎么办?”万某说:“这个地方是我们圩洋村一组的集体土地,好象是被富贵春花园管理物业的一个姓贾的组织开挖的,用于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新洋经济区管委会、包括亭湖区环保局的领导估计没人敢得罪他,所以,这个坑挖了有半年了,无人顾问。” 我说:“怪道盐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花了大量人力、物力,耗费了纳税人的若干金钱,总是就是评不下来。还是城市文明素质不到家。要评时到处创建,落评时我行我素。这垃圾堆在这里,明显属于违法行为。盐城市政府不是提出文明创建、人人有责吗?陪我过去看看。”走到深坑西侧的边缘,可见坑底部的水面大概有十三四个平方,上面飘浮着许多生活垃圾,东南北三面从水面向上都是土面,深坑水面到顶大约有三米多高(水下多深不详),西侧水平面以上存在明显的生活垃圾夹层,再向上到脚下都是建筑垃圾。西侧的顶面被整理得比较平整。 我觉得有必要对这种不文明的、破坏城市形象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我爬到南侧坡顶拍摄土坑周围的景象过程中,万某提醒我:“来了一辆拖拉机,正是来倾倒建筑垃圾的。”拖拉机从西向东缓缓退到深坑西侧边缘的过程中,我从坑的西侧绕过北侧再到东侧,对该拖拉机的倾倒垃圾过程摄像。再从南侧新圩路绕回到深坑西侧,万某质问那个倾倒建筑垃圾的拖拉机驾驶员:“谁让你将建筑垃圾倾倒在这里的?”他说:“我是外地人,我不知道这里不可以倾倒垃圾,我是第一次在这里倾倒。我从富贵春北园小区北边的一个厂里运来这些建筑垃圾的。”
跟着有一些灰头灰脸的民工用小推车继续向坑内倾倒建筑垃圾,还来了几个穿深蓝色的保安过来平整建筑垃圾,一看就是将平整垃圾当作工作内容的,其中一个保安说是贾干尧叫他来的。这个时候朋友陈某闻讯来了,她说:“主任,你到啦?在看这个垃圾填埋场啊?我昨天向亭湖区环境保护局局长童建明反映这边在盐城市区耕地挖坑堆放生活垃圾、污染城市环境的问题。你道童局长怎么讲,他发短信对我说‘环境监管除环保局外,还有很多单位,建筑生活垃圾问题属城管部门监管,属地负责。如属环保局的职能,我交给城管局,人家不但不会接收,还会笑话我。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我还发了生活垃圾遍地的图片给他。” 我惊诧了:“他言下之意,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随便挖坑堆放,该机关没有获得法律的授权或规定,应当对此负担行政职责,如果你向该局提起举报,该局一旦对此进行执法,在童局看来,属于滥用职权,抢夺城管部门的行政职权了?这个局长,是怎么混上局长的啊?”我问陈某:“我百度了一下,你们说的物业公司是叫盐城市亭湖区干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吗?”她说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保安所称的、指挥这些保安来管理垃圾填埋场的贾干尧。
陈某说:“关键是这个垃圾污染就在我们身边,我家在路对面,物业公司挖田放弃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从去年九月份就开始了。环保局的领导及其他行政机关对于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及文明创建问题,从内心里估计就没当回事,只是要到创建的时候为了政绩,为了不被追责,才猴急猴急地加班加点,干部的人的文明素质还是老样子。去年打开门窗就能看到满地飘洒的生活垃圾。这个垃圾填埋坑你不要以为就你看到的这么大,你脚下站的平整过的建筑垃圾位置,下面起先都开挖过。因为生活垃圾堆积,物业公司也担心扩展影响,所以就从地表浅埋,发展到深坑深埋,生活垃圾埋在底层,上层用建筑垃圾压实。这个深坑实际是西侧的坑填满了,继续向东开挖。” 现场的花某问保安人员:“谁让你们在这儿平整的?”陈某跟着向110报警,说在某处所发现土地被人挖了深坑,用以填埋生活垃圾及城市垃圾,用拖拉机装载、倾斜垃圾的人员及机械被现场扣留。下午3时左右,两名警察来到现场,警察说:“在城市里挖坑填埋垃圾,不属公安机关管理。”我插口道:“110应当是联动的吧?违法嫌疑人就在现场,麻烦你们核实身份,不要接了警,连报警人是谁,违法行为人是谁都搞不清楚,就开车跑了。陈某报警麻烦你现场开具报警回执,证明报警经过及报警内容。”警察于是走到拖拉机旁,向穿着迷彩服的驾驶员要求出示身份证,并在本子上记些什么,然后就离开。离开前对陈某说:“要报警回执,请到新洋派出所开具。” 我与陈某遂驱车前往新洋派出所,黄所长对成某说:“深挖土地作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填埋场,应当经过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你也可以选择向盐城市规划局举报,或者向有环境保护职责的行政机关举报。非常不好意思,今天星期日,保管公章的人今天没上班,要开报警回执,请明天上午来。” 二O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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