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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从市民政局获悉 今年我市将再出资9000多万元 为群众购买托底助困民生保险 提振市民面对各类风险 带来困境的信心 为大家带来满满的 获得感和幸福感
我市开发民生三项保险以来,已有近万户困难家庭受益。民生三项保险是指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困难群众特别重大疾病专项保险和五保及“三无”老人护理保险,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承担。“今年是政府第4年掏腰包为群众购买保险了。”市民政局救助处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介绍,今年家庭财产损失生活救助专项保险,针对的是全市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家庭财产投保。在保险期内,凡盐城市户籍居民在我市范围内的住房、家庭财产,因火灾、自然灾害原因造成损失,均可得到赔付,最高可获赔15万元。比如去年12月10日,大丰陆先生家发生火灾,最终获得15.01万元赔付;我市户籍的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低保户、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临时救助对象在保险期内首发首诊恶性肿瘤等53类重大疾病的支出型困难对象,按自负医疗费用的70%给予赔付,最高可获赔30万元。如阜宁朱女士是低保户,2017年被确认患白血病后,获得24万元赔付;为特困人员投保护理困难救助险,凡盐城户籍的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在保险期内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护理的,最高可获护理补偿1200元/月。
2018年4月9日凌晨,亭湖区南洋镇的董先生家发生火灾,此次火灾导致其儿子和孙子不幸身故,对该户造成极大创伤,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接到来电后,第一时间组织保险公司人员前往现场了解相关情况。通过人身意外伤害生活救助专项保险,对身故者给予每人15万元的赔付,共赔付30万元。“今年我市将继续为本市户籍居民、在盐务工非户籍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生活救助专项险。”这位负责人说。
今年我市还为全市235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单独设置的助餐点、196家养老机构及2个儿童福利机构投保机构综合保险,最高赔付金额为22万元/人。“我市从2015年起试行《养老机构综合保险实施办法》,为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老人每年投保责任险(含意外险)。”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业促进处负责人说,保费由市、县(市、区)福彩公益金承担。民办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中社会老人的保费,福彩公益金承担70%、养老机构承担30%。去年10月,响水县某民办敬老院一位住养老人在敬老院内散步时,意外受伤导致骨折就医,经确认符合养老机构综合保险责任范围,获赔医疗费用和住院补贴共计33000元。
此外,今年我市还为城乡特困、低保及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意外身故个人最高赔付2万元、意外医疗最高赔付2000元;为困境儿童购买平安健康险,对发生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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