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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盐城市盐都区张庄街道郑通村11组居民杨某某,系20180309打架案件的受害人。 1、依法对袁某某、郑某某、王某某三人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事实经过:
本案发生在2018年3月9日上午,邻居袁某家砌房子强行霸占我家宅基地和莱地,我出面与之交涉未果,当日下午郑某某(袁某某的儿子)带领王某某(后得知是社会闲杂人员)等人专门前来闹事,他们居然在光天化日、大庭广众(现场有许多砌房子的工人和邻居)之下用砖头砸坏窗户玻璃,用铁锤砸坏围墙,我和郑某某、郑某某(我丈夫的二姐和三姐)从家里先后闻声出来劝阻却被他们按倒在地上拳打脚踢,相继被欧打受伤,致使我当场受伤昏迷不省人事,治疗至今仍然时常头痛难忍无法医治。
张庄派出所于2019年1月4日刑事立案,目前已经一个多月过去了,还不知道案情的进展情况,十分焦急,因此想请求各位的帮助!
期盼回复!
投诉人:杨某某、郑某某 2019年3月1日 相关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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