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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凌晨,东台市交警大队安丰中队民警在处警途中,发现一辆小轿车停在S352省道路中间疑似发生故障,民警主动上前援助,在与驾驶员交谈过程中,发现驾驶员满嘴酒气,经当场测试竟然是醉酒驾驶。
当日凌晨1时30分许,东台市安丰交警中队民警李彬等在处警结束后沿S352省道返回中队,当行驶至通榆河大桥附近路段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CE7***的小轿车开着双闪灯停放在道路中间,民警觉得该车可能发生故障,于是主动停车上前询问情况进行援助。在交谈过程中,民警发现车内只有驾驶员一人,并且满嘴酒气,存在酒后驾车嫌疑。
经查,该车驾驶员王某(男,28岁,河北省深州市人),晚上在东台和一位朋友一起吃夜宵喝酒直至深夜,期间二人喝了一瓶白酒四瓶啤酒,夜间1时许,王某竟然酒后独自驾车回住所,谁知途中汽车发生故障无法继续行驶,正好遇上夜巡的交警。民警当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测得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属醉驾,民警并对其提取血样送盐城市公安局物检所检测。同时找来清障车,将抛锚车拖到汽车维修厂修理。王某醉酒后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警方除吊销其驾驶证,5年内不准重新考试外,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常昌华 陈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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