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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下午,东台市头灶交警中队民警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的重大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东台市头灶交警中队长陈小刚率领民警在头灶镇东转盘附近路段,设点进行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1时30分,民警发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由西向东呈S状在路上行驶,民警示意其停车进行检查。经查,该男子满嘴酒气,有酒驾嫌疑。民警当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测得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mg/100ml,为酒后驾驶。原来当天中午,该男子王某(54岁,东台市头灶镇永红村人)和另外2名朋友在头灶镇一小饭店聚餐,因天气炎热,他们将饭店冷藏的啤酒当饮料,3人先后喝了10瓶啤酒。午饭过后,王某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竟然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途中被头灶交警中队民警查个正着。王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头灶交警中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除将王某的摩托车暂扣外,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天气炎热,啤酒不能作为饮料,饮用啤酒后驾车上路,仍然属于酒驾。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切记,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常昌华 陈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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