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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楼上邻居家中发出的声音太大,遂上楼交涉,被邻居打成轻伤,近日,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2020年1月,家住建湖县的李某,因觉得楼上邻居张某家中声音较大,遂上楼至张某家中进行交涉,后李某与被告人张某妻子的弟弟陈某发生争吵并纠缠,纠缠过程中李某用手打了陈某颈部一下,被告人张某见状后,将李某摁倒并用拳头打了李某头部及脸部,致李某鼻子及眉毛部位受伤,经公安机关鉴定,李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检察官提醒
不管打架的起因是什么,一旦双方都开始实施殴打对方的行为,内心必然是希望对方被打痛、打伤的——这就意味着主观上有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而在这个主观故意的支配下,其实施的殴打行为导致了他人的轻伤后果,这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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