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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全国人民尊师重教,教育体系中竟有这种不守合同,违背契约,枉为人师之徒。
当代社会,是道德社会,法制社会,全民素质大幅提高,我们盐城教育体系中却出现了害群之马,素质教育如何进行?老百姓如何相信自己的孩子能够在学校里成人成材?
2020年07月15日,本人通过房先锋房产中介公司看中一套二手毛坯房产。原本的挂牌价格为193万。在向卖方王某,周某夫妇提出买卖意愿后,王某,周某夫妇将价格提至200万。因户型和楼层都很符合家人的期望,且已与亲戚朋友处借了55万,家人商量再三,又向朋友借了5万,同意了王某,周某夫妇提出的价格。
在其创办的 鸿*公考 培训机构与王某夫妇签订了合同,并交纳了定金,约定在今年12月份进行产权过户。因其丈夫是中学领导,所以出于对王某,周某夫妇职业的尊重,本人及家人不疑有他,满怀期待的等待着房屋过户这一天的到来。
签订合同约两个月后,王某,周某夫妇忽然提出要合同外另加5万才愿意继续合同的履行。因距离过户时间12月份还有四五个月,本人害怕其一而再再而三的无理要求,便拒绝了王某夫妇合同外加价的提议。
并和王某,周某夫妇约好时间,希望能够面对面的达成共识。王某夫妇在约定了时间之后,屡次推脱不见踪影。
某次,其推脱的理由是教育局领导视察;某次,其推脱的理由是亲戚生病;还有某次,我和老公及中介在其鸿*公考处堵到了王某说:“我们去房中介谈”,随后骑上电动车,手机不接人不见踪影。几次三番,让本人耽误了很多工作,
临近合同期限,本人害怕夜长梦多,便向王某,周某夫妇要求提供汇款账户。在周某提供汇款账户之后,将总房价的90%(180万)汇至周某账户,以完成合同的应履行项。周某在收到款项后,夫妇俩便推翻这份合同,并且说这套房子是留给其儿子结婚使用的,不卖了!违约行为很丑恶!
为了点私利,王某妻子就是肇事者,挑事违约,周某作为妻子不合格,让丈夫颜面扫尽!作为母亲不合格,今天能违约明天孩子就能违法!
作为老师不合格,耍尽欺骗,不讲诚信,不守信用!看了一下周某创办的鸿*公考才知道,大量同学留言反应其平时经常耍赖缺乏诚信!看样子耍赖,不讲诚信,不守法是他们的习惯!作为丈夫王某,全力支持且同谋!!!
一个人民教师,缺乏契约精神,缺乏诚信,坐地起价不成便推翻原本签订好的合同!难道学校、教育局对老师的考核仅仅停留在知识层面?这样的人难道不应该踢出教师的队伍?
网络调侃的那一句“素质教育的漏网之鱼”不就浮现在我们的眼前?这样的不守信用的老师还站在讲台上,教育我们的下一代,这样的教育,我们怕了!请各位网友为我支招!!!
请广大网友为我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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