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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射阳有对母子因为房屋拆迁款而对簿公堂。近日,在射阳法院的调解下,母子双方达成和解,儿子当场给付母亲拆迁款。
现年78岁的倪老太与老伴生有子女6人,共有位于射阳县海通镇南洋居委会的老屋一处。1998年,老伴去世后,倪老太仍居住生活在老屋里。2019年,老屋遇政策拆迁,获得补偿款6万余元。当时,倪老太的大儿子及儿媳到银行将该笔款项转账至他们名下,说是替倪老太暂时保管。
房屋拆迁后,倪老太暂住在小女儿家。“可一直住在女儿家也不是长久之计啊。”于是,倪老太打算将暂存在大儿子处的钱拿出来,重新买房独自居住。但她多次要求大儿子返还拆迁补偿款未果,无奈之下,将大儿子一家诉至射阳法院。
当天,射阳法院黄沙港法庭前往海通镇南洋居委会开展了巡回审理。庭审中,作为被告的大儿子认为拆迁款里有他的份额,不同意倪老太购房,拒绝返还拆迁款。
法官会同到场的人大代表、道德评议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最终,倪老太和6个子女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大儿子当场给付母亲人民币55000元,母子双方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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