瓢城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查看: 42655|回复: 0

[盐城城事] 凌晨出击!响水警方在204国道531公里处发现这4辆车

[复制链接]

新手上路

Rank: 1

发表于 2021-2-24 16: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x
为保障春节假期后期返程高峰期间辖区道路交通环境持续畅安,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响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白+黑、定点+流动、日常+突击”的方式,不间断地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严查货车超载、超限、超货车非法改装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2月21日凌晨,响水交警大队在辖区204国道查获四辆超载货车。
094411viixlp6yqixl6epm.png.thumb.jpg
行动中,执勤民警采取固定设点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的货运车辆做到逢车必查、违法必纠,对存在超载、超限、超速、逆向行驶、故意遮挡号、疲劳驾驶、非法改装以及未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或粘贴反光标识不规范、安全设施不全等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全力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形成严打、严防、严管、严治和严控的管理态势。
凌晨2时24分许,响水交警大队卡口二中队,在204国道531公里处,查获驾驶人王某某驾驶苏JJ***1号牌重型自卸式货车,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未达100%的违法行为(核载32.8吨,实载63.4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对违法驾驶人王某某予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凌晨2时31分梁某某驾驶苏JJ***2号牌重型自卸式货车,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未达100%的违法行为(核载33吨,实载60.6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对违法驾驶人梁某某予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此次行动,共查扣超载货车4辆。交警提醒: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漠视法律只会付出惨痛代价,交通违法整治,交警一直在路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