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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盐城市盐都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该区张庄街道,审计人员在翻阅台账资料时,发现一户有两份房屋拆迁协议书,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注意。经过实地走访,并与村两委班子成员逐一谈话,果真发现了“猫腻”。
去年9月,张庄街道因项目用地需要,征用王庄村三组部分地块,涉及时任三组组长王某林承包的十多亩葡萄园。经过协商,最终拆迁时分别给予葡萄田补偿款53.5万元以及附属房屋补偿款7.98万元,并签署了两份房屋拆迁协议书。
但不符合常理的是,王某林家房屋周边的泵房、蓄水池等设施均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明明是村集体资产,协议上却只字未提,最后拆迁的补偿款也全给了王某林。
掌握情况后,工作人员找到该村党总支书记张某清询问有关情况。
“这些都是村集体资产,为什么拆迁补偿给了王某林?”工作人员直截了当地问。
“当时没想到那么周全……”张某清吞吞吐吐地说。
“这件事情,表面看是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实造成的。实质上,是你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表现。”巡察组组长一针见血地道出本质。张某清脸上显出愧色,连声表示将认真整改。
随后,王某林主动将7.98万元拆迁补偿款退缴至张庄街道财政。目前,该线索已移交盐都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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