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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悦读书] 【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科技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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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8 10: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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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科技化途径

摘  要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科技的应用可以提供新的路径,表现为以下三种方式:一是以新媒体技术为支撑的影视化展示,通过影音视频的展现方式以较快的速度达到迅速推广的目的,可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二是应用于各科研机构与博物馆,以虚拟现实技术为依托的内容再现,通过对文字和图像的可视化处理还原真实场景,展现非遗魅力;三是以Serious Games为开发理念建构I-Treasures项目,综合传感器、语义多媒体以及3D建模等技术提供互动平台,为非遗保护与传承提供综合性模式。在非遗保护与传承中引入多样的科技手段,可以更大限度地保护和传承各种非遗项目,为中国民族文化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关键词





非遗传承;新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

I-Treasures;Serious Games









自2004年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中国在非遗保护中做出了大量努力且卓有成效。中国政府坚持发展的理念,通过一系列文创产品的开发,将古老的智慧融入现代生活中,将“遗产”转化为可用的“资源”。同时,国家也以多种方式推动、促进非遗保护与传承方式多元化。通过科学技术的手段,赋予非遗新的生命状态,激活非遗的再生能力。“非遗“保护工作经历了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三个阶段,表现出与科技结合越发紧密的趋势。一时之间,“非遗”成为各行业推广的宠儿,走上了科技化保护与传承的道路。非遗短视频已成为大众文化推广的宠儿,而各科研机构则通过AR/VR技术还原非遗场景,实现人机互动,非遗的保护与展示出现了新的方式。在欧洲,近年来在Serious Games(严肃游戏,SGs)的指导下,通过传感"和多媒体语义分析、3D建模技术,以游戏开发的方式研发出以I-Treasures项目为代表的程序,将非遗项目应用到教学与娱乐休闲活动中,为非遗研究者和爱好者提供了重要的学习平台。人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一统文化与现代化科技接轨,可以得到更广泛、活态、再生性的保护与传承。





01



以新媒体技术为支撑的“影视化”





所谓“新媒体“(New Media),是与旧的纸质媒体相对应,媒体在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技术条件下的扩展。在网络环境下,新媒体基于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络技术及数字信息技术,既包括传统媒体的转型,也包括与互联网媒体相关的新的媒体形态。由于新媒体打破了传统媒体单向、纸质的传播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完成多向网络传播,因而具有“技术性”“开放性”“低成本”“多元化”“交互性”五大特征。基于新媒体传播的强大传播能力和储存能力,早有专家呼吁加速非遗保存的数字化,通过新媒体促进非遗的保护、展示与开发,即所谓的“数字化“展示,以展现数字化处理过的非遗内容。早在21世纪初,已有官方文件提出将庞大的非遗内容进行数字化、影视化的要求。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指出:“’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发布《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故宫在1990年率先建立图像数据库,2001年推出了故宫数字网站。此后,陕西、四川、广西等地分别建立了秦始皇兵马俑数字博物馆、凉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等,以展现当地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但是,数据库的建立只能起到保存作用,进一步推动非遗的传播和继承显得特别重要。



随着智能电子产品的发展,拍摄配有文字、音乐且可以评论、互动的短视频,已成为全民皆可的娱乐行为。尤其是抖音、快手等短视频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制作、上传视频的技术成本大大降低,非遗短视频迅速通过大众传媒进入了寻常百姓的生活中。在广大网民的推动下,“非遗”在极短的时间内得到大范围的宣传,迅速成为文创产品的素材来源。非遗短视频展现了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迅速地将文化遗产转化为经济生产能力,促进了经济的增长。非遗短视频的激增,与年轻的网络爱好者群体直接相关。各大网站尤其是各视频软件,已成为新一代非遗传承人或爱好者展现非遗的重要平台。根据抖音官方发布的《2019抖音数据报告》,2019年,抖音已经成为了中国最大的知识、艺术和非遗传播平台。古老的中国传统文化通过人们所喜爱的“年轻态”“现代化”方式,借助抖音平台收获了大量的粉丝。由于用户的激增,平台方不得不做出对应的调整,通过延长短视频时间等方式,展现更完整、更丰富的非遗,使用户获得更加丰富与更加美妙的审美体验。非遗视频不仅得到了网民自发的青睐,同时也得到了软件开发商的大力支持。2020年初,抖音官方相继推出了《走丢的神仙们》《追影》《老手》三个非遗纪录片,内容涉及雷山银饰锻造、富阳油纸伞、杭绣、芜湖铁画、华县皮影等五项非遗,以专业的拍摄团队、精良的视频制作、富含情怀的文字与音乐,俘获了众多年轻爱好者的心。抖音短视频以自己的巨大进步,吸引了更多的非遗传承人通过发布短视频的方式,大量地介绍自己的创造性工艺,获得更大的曝光量,同时也扩大了承载平台。抖音APP、哗哩哗哩、快手、今日头条、微博、腾讯等,都活跃着一批优秀的非遗爱好者。这些平台将年轻群体吸引到传统工艺的制作和推广中来,为非遗的保护与继承提供了大量的有生力量,同时也催生了非遗传承中借助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和传播途径的新可能。





在新媒体技术的支撑下,“影视化”方式展示丰富绚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展现中国传统工艺的过程中,包含了国人对传统文化所寄予的深切感情以及在悠久历史中所沉淀的人文情怀,让人们得到中国传统审美的极大浸润,重新认识、感受传统文化的巨大魅力。同时,醇厚的文化魅力与浓郁的文化感染力,在非遗“影视化”开拓更大市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科学技术手法的革新,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新的途径。新媒体技术以其灵活、易操作的特点,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文化输出,它充分利用人们的猎奇心理,推广处于“边缘”地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较大范围的展现,迅速地获得大量受众,满足人们休闲、娱乐的精神需要,也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并且“影视化”对技术的依赖较小,更易形成“全民视频”的壮观场面。不仅短视频取得成功,以非遗为内容的综艺节目、借由影音视频展示非遗“影视化”的作品大量涌现。纪录片《了不起的匠人》《我在故宫修文物》,综艺节目《百心百匠》《我们来了》,还有部分影视作品展现了重要的非遗工艺,如《甄嬛传》《延禧攻略》等影视剧的热播,迅速推广了点翠、绒花、烧蓝等传统手工艺,并带动了又一波古风服饰热潮。网络时代下,人类的文化形态呈现出“视听化”的发展趋势,“视听化”又推动了文化传播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影像为非遗的传播与记录提供了文字与图像所无法比拟的优势,提高了非遗的观赏性、趣味性,推动了非遗的进一步传承与传播。



“影视化”传播途径的不足也是明显的。首先是技术上的限制。从承载平台而言,短视频限于时长的要求,即使在调整之后,抖音也只能将视频时限调整至15分钟。这也使得这种展示方式仍然只能成为短暂的视觉享受,而无法进行普遍性的文化传承。长时间的影像记录同样只能截取相对静止的非遗文化,在追求商业性、娱乐性的时代语境下,在猎奇与逐利的主观推动下,人们越来越难长时间关注同一件事,视频展现的非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都难以把握,制作、传播过程中的任何一道工序都有可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整性、真实性、艺术性的表达”产生偏差。在非遗“影视化”的过程中,不论是个人还是软件平台,其共同的目的是追求流量,对于趣味性与经济效益的追求,决定了短视频的先天不足,无法可靠地保护作品的版权,因而视频内容抄袭现象比较严重,这既不利于固流,更不利于非遗的推广。同时,全民参与意味着鱼龙混杂,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往往只是噱头式炒作而流于表面,不利于非遗保护的长远发展。由于小视频制作有着强烈的经济诉求,一方面往往难以发挥文化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仅仅将文化和情怀当作产品卖点,造成文化产品内涵的扭曲,冲击着非遗保护的底线;并且,“影视化”展示遗漏了非遗的“文化空间”。脱离了非遗的文化语境,空谈非遗内容的保护与传承,也非长久之法。然而,文化空间作为人文环境,其活态性决定了难以被数字化,成为了非遗保护与传承科技化途径中的另一难题。



非遗“影视化”一经面世,便迅速地获得了大众青睐,成为非遗宣传的一大阵营;虽然无法完整展现非遗细节,也容易在经济追求中迷失自我,然而这种“年轻”的文化消费方式,却成为了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今后的大众文化生活中仍可发挥重要作用,可以成为非遗传播的新型方式之一。





02



以虚拟现实可视化技术为依托的“再现化“



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简称“VR”,在广义上指“增强自然反馈的操作与仿真的线索”;狭义上只是注重技术层面,指“虚拟现实的一种形式”。VR是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结合传感器技术、人机交互技术、网络技术、立体显示技术等,可以生成一种与一定范围真实环境高度近似的数字化环境,借助特定的装备,可以让体验者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并可以与虚拟人物进行互动,因而具有真实和虚拟世界的融合、实时交互等特征,广泛应用于各科技馆、艺术馆与博物馆。与之近似的,还有增强现实技术(Augmented Reality),简称“AR”,指通过电脑技术构建虚拟物体,通过特定的感应装置将真实的环境和虚拟的物体实时叠加。将AR和VR两种技术,即现实和模拟世界进行合并,进而产生一种新的可视化环境,实现真实与虚拟的实时互动,即“MR”,也就是混合现实(Mix Reality)。在对非遗数据库进行全面建构的基础上,将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3D打印等高新技术运用于非遗传承,可以成为在现阶段最为科学、有效的保护和传承途径之一。



实现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的基础是数字化基础,即首先要建构庞大的、完整的数据库。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愈渐多元化,数字化信息的获取可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规律的大数据分析,形成更加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貌和发生场景。借助科技力量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形式、带动其保护与传承工作,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就是在现阶段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



虚拟现实技术通过对文字、图像的再处理,构建3D立体展现环境,提供了多样的人机交互可能。在非遗保护工作中,AR/VR技术已经成为一种独具特色的保存和展现方式。随着网络技术与智能电子产品的发展与普及,借助现代科技手段,非遗实现了与文创产业、传播学、设计学等多学科的结合,有利于非遗的动态转变。虚拟现实技术的出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了新的手段。华中师范大学研发的“虚拟巴东”项目,是在各类考古资料和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以GPS技术、GIS技术、三维激光扫描技术、三维建模技术和虚拟技术为支撑,从多个角度对巴东旧址进行了最大程度的还原,尽可能地展示了巴东民族文化的丰富内涵。通过虚拟技术和人机交互技术的应用,观众可以直观当时的文化场景,并与原址中的人像进行积极互动,体验“真实”的生活。虚拟技术和人机交互技术可以打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以虚拟和现实融合、交互的方式,使体验者进入特定的文化语境,带来身临其境般的感受,有助于真实再现非遗精神和文化传承、从而推动非遗的保护与传承。



数字化研究和虚拟现实展示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我国的非遗保护,主要集中于高校图书馆和各级博物馆和文化馆。浙江大学讨算机辅助设计(CAD)与图形学(CG)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民间表演艺术的数字化抢救保护与开发的关键技术研究“,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现代工业设计研究所的“楚文化编钟乐舞数字化技术研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正在建设的“虚拟五禽戏交互系统“等,通过信息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带来了新的体验方式与感受方式,为体验者的主动参与和主动感受融了更多可能,有利于对非遗行更加科学、准确、完整的保存、保护与传承。


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图书馆、博物馆和文化馆等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影视化对文化空间的遗漏。高校图书馆目前在非遗保护中的研究和实践工作,主要集中在提供文献服务、参与数据库建设、进行非遗项目的展示展览活动、研究非遗保护实践等方面。但是,图书馆等文化空间并非以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为主要工作,这就从根本上导致了博物馆等文化空间在非遗保护中对非遗的流动性、生态性与功能性的损伤。苏东海认为,应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改称为‘非物质传统文化’,表明这种文化不属于遗产范畴而属于‘传统文化范畴’”,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应具备的活性形态。博物馆对非遗的保护与展示实质是用展示“物”的方式来对待“非物”。由于缺乏对非遗内容的全方位、全景式还原,博物馆等文化空间对非遗只能进行“部分”展示,容易造成误读。因此,有学者主张引入“第三空间”的概念,强调为非遗塑造“舒适感”,不仅要展现其外在表现形式,更要继承其内在文化精神,以求真正系统、完整、活态地传承非遗。



不论是非遗“影视化”进行的大众推广,还是博物馆等文化空间内的虚拟现实,都是对非遗内容的展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中,“影视化”方式使非遗内容进入大众文化领域;虚拟现实和智能机器人为非遗提供了一种新颖的表现方式,有助于推动非遗保护向非遗传承的过渡。展示性保护能在较短时间内让群体认识非遗,获得较好的审美感知与体验;还可以促进文化资源的效益化,通过转化为生产力,有助于推动非遗的现代化转型,以实现一种活性的、动态的和持续的发展。然而,在此过程中,受众的体验却是感受式、审美式的,一旦这场视觉/听觉盛宴落幕,往往只会伴随着受众的精神洗礼和心灵感悟而结束,所谓的保护与传承只做到了前者,后者则欠缺相当的力度。





03



以I-Treasures项目为代表的“参与性”



2013年,欧洲启动了一项娱教化的非遗保护活动,似乎预见了一种新的可能。I-Treasures是由欧盟联合资助的一个主要针对非遗教育的综合项目,其体现了欧洲在非遗保护与开发中的新探索。学习者将有一个与文化表达高度相似的虚拟语境。I-Treasures主要综合了传感器、语义多媒体分析以及3D建模可视化等技术,通过开发类似于3D游戏的应用程序,给学习者提供捕获与掌握相关非遗的平台。其主要由游戏设计模块(a game design module)和类游戏应用(a customized game-like application)两大板块构成,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即罕见的传统歌曲(rare traditional singing)、罕见的舞蹈(rare dance interactions)、传统工艺(traditional craftsmanship)和现代作曲(contemporary music composition)在具体的项目中,首先需要相关领域的非遗专家佩戴传感器进行表演,电脑将会精确记录下动作的各个细节,通过应用语义多媒体分析和处理传感器中记录下的数据,建立起“表演模型”以供学习者模仿,并为之配备用于互动的评估和反馈系统。因此,它可以被细分为不同的功能领域,包括信息、教育和研究、教育过程、ICH捕获与分析、数据融合与语义分析和感觉运动学习3D可视化,从而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项目源自严肃游戏(Serious Games,SGs)理念,同时也源自通过学习促进教育的理念。通过学习与游戏的结合,SGs利用虚拟现实可视化技术,将原本单调枯燥的学习过程转变为3D模型建构下的游戏过程,既深化了学习内容,又可以在娱乐休闲中实现教育目的。其目标人群囊括了从儿童到成人各个阶段,扩大了影视化和文化空间的受众,逐渐地扩展到了不同的学科和文化领域。


SGs理念与非遗教育的结合并非偶然,在文化遗产教育领域特别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通过游戏的层层设定,可以强化非遗内容的学习和传承。为确保学习的顺利进行,I-Treasures程序具有评估和反馈系统,在每个步骤的学习完成后,会进入评估与反馈步骤。学习者跟随3D虚拟专家完成相应动作后,系统会根据二者动作的相似度进行评估,如果获得的分数大于系统设置与阈值,即可“通关”进入下一阶段;反之,则需要不断练习以获得相应的分数。同时,体验者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向系统提交真实的感受,用以调配合适的学习难度,改善程序系统的合理性。ITGD(I-Treasures Game Design)模型的开发为SGs的应用提供了主要的技术支持。在ITGD技术的支撑下,学习者可以制定体验项目描述,以及活动级别和练习数量,使程序更加灵活。在每一个步骤中,都允许添加新的练习,或编辑处理现有的练习,系统会弹出新的窗口以供编辑学习内容,记录下自己学习的过程并进行注释,且允许学习者根据需要进行调整。SGs设计理念与I-Treasures项目在非遗的学习与教育中作用突出,而交互性学习的特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与传承具有了更多的可能性。



同时,这是一个高效的自主化学习平台。首先是完成了保存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建构各种模型与技术化的各种建构与指导,最终得到一个网络拟构的学习平台。随着现有技术(如传感器)的改进,在原则上可以扮演一个完全不同的角色,开辟创新的教育场景。由于构建了可供学习的模型,兼备娱乐、休闲性质,即所谓“娱教化”非遗保护,可以较大程度地推动非遗走向大众,从个人、特殊群体所掌握的技术推广为群众可学习的技艺,从而让更多的非遗项目得到保护和传承。



I-Treasures项目最大的启示是对互动性的实践与强调。开发者设置了不同的难易程度,就像游戏通关,参与者必须掌握了这项技能,才能继续进行下一步骤,因此要求主动地参与。相对于我国目前的展示性保护,I-Treasures项目可以更加有效地促进非遗传承的真正落实。项目特别注重学习者的参与度,注重将非遗视为人类通学通用的文化遗产,任何想要了解它的人都可以借助平台进行学习和模仿。因此,它打通了传承人与学习者的时空隔阂,将二者置于同样重要的地位进行同步的学习与训练。但是,如何处理娱乐休闲与学习教育之间的关系,是SGs也是I-Treasures项目必须考虑的问题。在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中,重要的是文化和精神的传达,而非仅仅是歌舞动作的模拟,如果项目缺乏非遗发生的文化语境,就不利于非遗的有效传承。并且,项目的构建需要各专业人士的团体合作,需要有非遗技艺的专业人员提供准确、科学的指导;同时,还需要有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包括数据库的建立、3D建模以及完善其评估、监测系统等。因此,这个项目的落实不仅需要较高的科技水平,还需要以非遗传承者能熟练掌握程序为前提,并提供长期的技术指导。所有的这些问题,都为SGs的实践以及I-Treasures项目的应用带来了困难。



参照中国的非遗语境,现有的I-Treasures项目设计显然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是其所设计的方面明显过于狭小,不够立体和全面;其次,能否运用于传统工艺的学习以及如何应用,还需要进一步讨论;再次,这个系统偏重娱乐与教化,主要在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团体中发挥作用,未能覆盖广大的普通群众群体。如果只是跟着网络系统学习歌舞,需要较长且能够集中的时间,比较符合学生群体的实际情况,较难向普通大众进行推广。因此,这个系统主要是应用于教育和传承中,而不是向普通民众推广。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清单,其形成之初是具有相当的经济效益的,而非仅仅作为工艺品、艺术制作而面世传承,这些成品需要被买卖、流通,需要和人民群体有着直接的、密切的交流,如何让这种阳春白雪式的保护、传承方式走向普通大众,都是必须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非遗保护中的数字化展示,可以分为六大类型:传统信息式展示方式、机械控制式展示方式、交互触摸屏式展示方式、基于传感器的新媒体互动方式、基于虚拟现实的感官体验方式。根据近年来国内外保护、推广、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情况,后三者在实际运用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目前,中国非遗保护工作亟待建构庞大的数据库,以保存丰富的非遗资源。随着科学技术日渐深入人心,文化的展示方式也更加多样化。由于受众不同,不同的科技手段可以解决社会上不同方面的需求:短视频可以满足大众文化推广的需求,虚拟现实技术可以满足科研机构文化探索的需求。甘肃省平凉县自主研发出了一套智能皮影戏设备,由六个自由机械臂组成,通过C++对皮影动作进行编程,机器人可以自主配合音乐及唱腔进行表演。智能机器人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传承人后续不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难度大的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的非遗项目,可以通过智能机器人进行复刻并展现,在濒危技艺类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中发挥作用。时至今日,随着网络技术在当代生活中的渗透,非遗爱好者不断进行了新的尝试:对桂林非遗傩文化进行APP构架设计开发、安卓应用在非遗保护与传承中的实践等。非遗保护作为一项工作,严格来说是一场由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各层级职能部门和代表性传承人参与的工作,应将其置于广阔的文化背景中,多部门、多方面系统、综合地进行参与和协调。大众对影视化的青睐、高等教育对非遗的严肃对待、娱教性项目对传承人与学习者之间良性互动循环的要求等,都是对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新探索。在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中,有两大问题需要考虑:—是传承人如何进入现代语境中,一是非遗通过何种途径可以进行更有效的传播与传承。科技手段有效地促进了后者,为非遗的传播提供了更多途径,同时也为传承人在现代语境下融入当代文化提供更多窗口。在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中,最重要的是主体的参与并发挥主导性作用。对于非遗保护而言,科技化发展是大势所趋,而如何在文化爆炸式的传播中占据一席之地,同时吸纳更多的生力军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最重要的还是注重挖掘、吸纳非遗保护与传承的主体,要探讨“活性形态”的非遗保护,避免陷入“技术至上”的误区;吸收借鉴发达国家科技化应用的技术手段与创新理念,进行参与性保护;鼓励多种方式齐头并进,实现整体性保护;最后,在科技手段和方法的实际应用中,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人文素养为核心,注重人的主体性,注重文化的传承、精神的传递,并在此基础上有选择地进行创新。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的国际条约,得到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响应和支持。中国加入保护公约之后,制定了系统的政策与措施,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落实。然而,在如何利用现有的高科技手段进行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方面,虽然也做了一些工作,但需要探讨的问题还有许多。首先,是一批一批非遗项目的发现与整理,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我们相信还有许多精彩的民间文化项目,特别是和民间宗教、民间信仰相关的内容;其次,科学和技术的发明是一回事,而具体要落实到各领域的运用并取得效果又是另一回事,从各博物馆、艺术馆和科技馆的现状而言,对于现代高科技手段的吸收与应用,也还有一个复杂的过程;再次,对于国外的最新科技发明的引进,也存在一个版权问题,同时也存在一个现实转化的问题,不是说只要引进就可以立即投入使用。然而,最大程度地与先进国家接轨,把他们最先进的科技成果引入中国,并投入到我国的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中,已经成为一项历史性的重要使命。与英国、德国和日本等国家比起来,我们还有很大的距离,如何拉近与他们的距离,首先就要了解他们是如何做的,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有哪些,从而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做得更实。上述三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式是出于不同的目的,借助不同的科技手段进行的有效实践。对于文化的推广,不需要过高技术支撑的短视频,就可以起到不可替代的绝佳效果;而在科研机构中,需要加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传承与保护,探索文化本身所具有的厚度与活态发展方式;在目前的文化甚至于教育领域中,游戏开发所带来的娱乐与教育结合似乎昭示了更新的文化互动方式。总而言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中,文化才是主题,科技只是手段,如何利用科技改善人们的生活、改进文化传承方式,是我们应当大力探索的全新领域。



(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来源:民俗学论坛公众号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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