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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 赋黄码情况的通报
为切实做好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5月4日盐城市大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发布了关于对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赋黄码的通告。现将5月4日以来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赋黄码情况通报如下:
一、截至5月20日18时,累计对未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的“应检尽检”重点人员66人赋黄码,其中餐饮单位从业人员26人,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5人,密集型企业从业人员19人,商场、超市从业人员2人,建筑工地工作人员5人,影院工作人员1人,邮政快递行业其他从业人员1人,外地返丰不服从管理人员4人,民政服务机构1人,理发店工作人员1人,农贸市场工作人员1人。
二、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餐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不得乘坐公共交通,不得参加线下会议。
三、“应检尽检”重点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在完成核酸检测5天后,“苏康码”黄码将转为绿码。
四、全区各小区、公共场所要强化“苏康码”查验工作。区各督查组将进行随机抽查,一经发现公共场所有黄码人员进入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公共场所采取警告、罚款、关停等处理措施。
五、对拒不按规定要求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共同营造健康安全的社会环境。
咨询投诉电话:0515-83288206。
盐城市大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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