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近日,建湖法院审结一起随意按下火情报警按钮,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案件。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3日,沈某饮酒后在建湖县某购物中心,在未发生火情的情况下,私自按下一楼火情手动报警按钮,致使该购物中心警报声响起、一至四楼断电、防火安全门下降。二十分钟后,购物中心才恢复正常秩序。据悉,在沈某按下报警按钮前后,购物中心正处于营业高峰期,且场外正进行美食节活动,场内外聚集千余人,警报声响起引起场内外人员恐慌,纷纷冲出商场。沈某的行为直接造成商场及商户损失近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沈某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到沈某主动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遂判决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法官提醒
无故擅自操作消防警报器、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可能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导致不必要的人员恐慌,甚至造成人员踩踏伤亡等事故,轻则面临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重则将面临刑罚。为此,大家应引以为戒,切勿随意触碰消防器材等紧急按钮,共同维护公共场所安全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