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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早晨,229省道东台市溱东镇境内路段一处红绿灯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车因闯红灯而酿发的交通事故。
当天早晨7时20分,东台市溱东镇的王某(男,57岁)驾驶电动二轮车行驶至229省道一处红绿灯交叉路口时,王某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为抢一分钟,竟然闯红灯通过红绿灯路口,与正常行驶的何某驾驶的小汽车相撞,致电动二轮车侧翻,王某受伤,小轿车严重受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余元。
经东台市溱东交警中队民警调查取证,王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需赔偿小汽车经济损失1万余元。王某后悔不已,他说:“为抢一分钟,因闯红灯而赔偿了一万元,得不偿失,这个教训太深刻了!”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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