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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丰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徐某打来的电话,称自己准备从外地返回家中,因被采取限高令,无法购买高铁票,想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法院解除信用惩戒措施。
原告陈某与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查寻,得知被执行人徐某长期在外,无具体联系地址、方式。在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徐某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法官将徐某列入失信名单,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比如坐动车、乘飞机、银行贷款等方面。
近日,被执行人徐某欲乘高铁回家 却发现无法购票 “我买不了回家的高铁票” “法官,我要还钱,请撤销我的限高令” 因被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徐某无法购买回家的高铁票,为了去掉头上的“紧箍咒”,徐某急忙通过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表示要履行还款义务,并请求法官解除自己的失信、限高令名单。
执行法官当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并告知情况,与双方约定时间至执行局。在法官的劝说下,被执行人徐某配偶现场给付3万元现金,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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