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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阜宁县光明派出所办了一起普通的小案件,嫌疑人戴某因盗窃一辆电动车(案值500元)被民警带到所里审查。
考虑到他年已50多岁,涉案车辆价值也不大,派出所打算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或罚款处罚,但因其本人暂时正接受审查不宜让其出去,于是民警就打电话联系其女儿,希望亲属协助做好其教育感化工作。接通其女儿电话后,女儿一听说父亲又做了一件见不得人的事,对父亲很失望,当即在电话中气愤地对民警说:“不关我的事,他自作自受!”民警无奈,又打电话给他的老伴。老伴随即来到派出所,在民警安排下见到了被审查的老公,一见到他,气不打一处来:“你怎法有脸见人哦!你把我们娘儿俩脸都丢光啦!我这么大岁数了还整天在人家饭店里打工苦钱,你对得起哪个啊,你这个不知悔改的东西!畜牲不如啊!”
据办案民警调查,戴某从2000年到现在,共7次被公安机关审查,被行政拘留或并处罚款4次,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次。但他恶习不改,一偷再偷。这次又被抓获,实属屡教不改。
来源:现代快报(通讯员 常伟 王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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