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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单位疫情防控须知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各公共场所单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共同筑牢全市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1、加强入口管理,对所有进入场所人员落实“一测三查一扫”措施: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发现红、黄码人员或7日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入内,做好信息登记,并及时向社区报告;
2、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顾客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工作人员按“2日1次”开展核酸检测;
4、工作人员每日登记健康状况,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并及时加强免疫;
5、做好公共区域和高频接触部位的清洁消毒;
6、营业场所定期通风换气。
盐城市卫生监督所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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