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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城事] 滥伐林木!被告人在建湖县林场内的庭审现场表示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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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6 16: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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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建湖县检察院“沉浸式庭审”助力轻罪治理

“我认罪认罚,会承担生态修复费用,请求从轻处理。”被告人凌某在江苏省建湖县林场内的庭审现场表示忏悔。为践行简案不简办、轻罪案件“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完善犯罪惩戒和预防机制,建湖县检察院建议法院将凌某滥伐林木案庭审活动安排在第28个世界湿地日当天,并到案发地巡回审理,20余名农户等参与旁听。通过个案强化普法宣传,让群众深刻认识到滥伐林木的严重性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实现高质效办理每一起环资类案件。

“现在宣布闭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活动正式结束。被告人凌某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缴纳生态修复费用10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凌某表示服判。

现场“沉浸式庭审”,以案释法,实现了“看得见的教育”,这是建湖县检察院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的一个缩影。近年,建湖县检察院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模式,组建轻罪办案团队,推动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轻罪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减至12天,案件流转速率提升18%。建湖县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会签了《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关于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关于公正参与检务辅助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切实强化内外协作,助力行刑衔接落地生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践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挖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线索,努力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大力推进速裁程序适用。

来源:江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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