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亭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亭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信息 涉及执行案件: (2023)苏0902执807号-申请人侯亚军与被执行人吴桂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执行标的: 14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原因: 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 在此期间,被执行人被找到或者案件执行完毕的,悬赏即终结。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提供被悬赏人下落线索、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举报人可获奖励金人民币1000元,申请执行人已购买执行悬赏保险,奖励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15-68558110 、0515-68558095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来源:亭湖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