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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城事] 业主还是小区的主人吗?建充电棚不用问业主意见?相关部门一定不是在借机获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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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8 13: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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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南高新区日月星城小区,好好的广场被这个玩意挡起来了,充电棚装不装,在哪装完全不用征求业主意见吗?到底是谁干的?

真是非常讽刺,现在有些部门打着为你好的旗帜,把“为民办实事”挂在嘴边,却干着与民争利的事情。你以为一清二白的过程,实际上有多少人在不知不觉中就获利了!

想问盐南高新区政府以及新都街道等相关部门几个问题:

1,“强制”在小区范围内装电动车棚执行的是哪条法律政策?千万别说政府没人“强制”,业主看到的实际效果就是“强制”!

不过,虽说“无利不起早”,但这一定不会成为某些部门的“绩效”吧?

2,建设电动车棚有审批手续吗?可以先建后批吗?街道有无数个跟业主沟通的渠道,不一定要通过物业公司,让物业直接替业主同意?

3,电动车棚的数量和位置,业主没有建议权吗?还是一定要完成你们所谓的数量?原本买了电动车库能不能用了?不能用了找谁退?

4,在小区建设电动车棚,以后的收费由谁决定?这个就相当于在小区建设了若干营业场所,但是既然是打着为民办实事的旗号,那么是不是不应该收服务费?不然凭什么选择这家贵的公司?业主是否可以自行选择市场上合规的公司来小区安装?

一旦这个公司以后乱收费,或者收费与业主预期不符,可以让他恢复小区原有的样子吗?

微信图片_20240628132714.png

5、今后物业公司参不参与的电动车棚的利益分成中?本来业主电动车停在小区,物业就有基本的服务责任,增加充电棚是业主提供的地方,跟物业有什么关系?所以,如果以后有人从中增加收入,是否成为某些人打着旗号谋求不当得利的渠道?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小区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因此,电动车充电棚用地若属于公共用地,其是否收费、收费多少、由谁来收费,应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物业公司无权单独决定。

希望相关部门调查真相,尽快给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关于此事,你怎么看?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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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8 15: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
充电不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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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8 15: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
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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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8 15: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
起码事先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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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8 16: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
明年物业费不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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