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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示 ——江苏皓逸轩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案
江苏皓逸轩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3MA20QFHR2Y,经营地址:盐城市阜宁县沟墩镇条海小区16号,法定代表人:徐正红。
2024年3月6日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到顾某反映江苏皓逸轩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其在大丰项目上从事带班工作剩余工资47000元的投诉。2024年6月6日人社局向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徐正红微信和短信送达《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大人社察令字〔2024〕第42号),要求该单位在收到该指令书后5日内报送材料、配合调查并支付工资,该单位未按照要求改正。后人社局向该单位微信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理告知书》,依法告知对该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和处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告知该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因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人社局进行陈述、申辩,视为放弃该权利。因该单位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区人社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罚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该单位作出支付顾某剩余工资的行政处理决定。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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