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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盐(南)征告字〔2025〕第1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市区快速路网建设优化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该地块位于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三墩社区居委会境内,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四至范围:南至三墩港向北约30米;西至开放大道;北至南址向北垂直距离35米。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根据《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盐城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重新公布盐南高新区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盐政发〔2024〕11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22〕4号),相关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农用地土地补偿费23500元/亩、农用地安置补助费23500元/人;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35000元/亩;
2、社会保障费用:129428元/人;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盐政发〔2023〕12号执行;
4、涉及房屋征收的,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
五、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社会保障安置。
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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