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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维权] 盐城某局原局长,被纪委处理之后仍为虎作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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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15: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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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某专卖局原局长一贯无视公务员法以及中央一些列规定、禁令,在任职其间公然违反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14项之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同时在多家民营企业兼任职务、领取高薪、报销巨额费用,持有巨额干股股份、接受多部豪车、分得巨额红利。
2011年2月因群众举报纪委查实该局长结止2010年底在某民营企业报销费用30余万元,用亲戚名字领取工资20。4万元。纪委决定重轻处理,令其退还非法所得20。4万元,该局长胆大妄为,公然藐视纪委决定,先用自己名字转账退款,拿单子蒙骗纪委,几天后又用别人名字将退还脏款全部提走占为已有。

并且不但没有停止领薪而且強行要求企业将其工资从年收入20万增加到30万。该局长贪心太大,又在2013年同时担任另一家公司书记并用其老婆名字领年薪30万元,至2015年被职工举报大丰纪委再次作出退款39万的重轻处理决定。
2016年群众第三次举报该局长自2011年至2016年在某民营企业用亲戚名字180余万元,报销费用35万余元,领取干股红利270余万元,长期霸占公司宝马、甲壳虫轿车各一部供其老婆和女儿使用,加上用别人名提走的20。4万元脏款合计案值500多万元,省纪委转交大丰纪委查处,可大半年过去了,至今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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