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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结婚近三十年的夫妻,近几年因家庭琐事常吵架,但因儿子尚在读书相互一直隐忍。终于,儿子大学毕业找到满意工作,没有了压力的父母先是分居,在儿子结婚后父母走上法庭,要求离婚。近日,房山法院判决这对夫妻离婚。 刘大妈和李大爷在上世纪80年代经人介绍结婚,婚后感情尚可,并于1989年生育一子。刘大妈称,孩子出生后二人有了矛盾,经常会为一些家庭琐事吵架,随着孩子越来越大,二人矛盾也越来越多。但因为考虑孩子小,还在读书,夫妻俩怕影响孩子,二人谁都没有提出离婚。 后来,儿子大学毕业后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此时,感觉自己完成任务的刘大妈和李大爷于2011年正式分居。去年,儿子结婚,有了自己的家庭。于是,刘大妈一纸诉状将李大爷告上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影响了夫妻感情。现在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被告亦表示同意离婚,法院不持异议,准予离婚。据此,法院判决刘大妈和李大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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