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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引导停车需求,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进一步改善主城区道路静态交通秩序,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 “ 乱施划、 乱停车、 乱收费” 问题, 从即日起在主城区开展停车问题整治, 现通告如下:
一 、 规范停车资源配置
坚持改善停车供给结构,切实为广大群众创造便捷停车环境,全面排查主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对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取消设置不合理、影响通行的路内停车泊位,在不影响通行的部分次干道、支路巷道新增部分停车泊位。
二 、 规范停车收费管理
暂停主城区路内停车泊位收费,规范停车收费管理,发挥价格杠杆对停车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重新启动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时间另行公告。
三 、 加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
鼓励创新理念、共享模式,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构建便捷的停车服务管理体系。开发智慧停车 APP, 实行微信、支付宝等智能化收费管理模式, 建强完善停车诱导系统, 提高停车智能管理水平和停车资源使用效率。
四 、 加大执法管理力度
公安、城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停车、 擅自设置停车障碍、 改变停车场用途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统筹市区停车管理工作,综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检查督导,制定停车管理办法,明确标准与规范。各区人民政府 ( 管委会)、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规划、国土、财政、物价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停车管理工作。
五 、 推动全民共建良好停车秩序
全社会共同构建和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引导群众举报违法停车、违法从事停车经营、擅自设置停车障碍物等行为,鼓励机关、学校等单位夜间向社会限时开放停车场地, 倡导群众合理用车、绿色出行。广大市民要文明停车、规范停车,遵循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基本要求, 切实打造文明便捷的停车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18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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