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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张某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几天前,他酒后驾驶机动车撞上一辆三轮车,致2人受伤后,张某却加速逃离了现场。
△ 现场图片
6月24日下午2时许,盐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国道中队接到报警称,一辆三轮车在新204国道与便大路交叉口东侧被一轿车撞翻,2人受伤较重,轿车逃逸。王某父母倒地受伤,轿车未作停留迅速逃离现场。受害人和周围群众都没有看清逃逸车辆的牌号。
下午4点,民警赶到张某家,发现苏J3K852轿车正停在门口,车前挡风玻璃和左前侧大灯均已损坏,而满身酒气的张某正从车上往下搬东西。在证据面前,张某承认了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
经现场吹气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7mg/100ml。抽血检验结果为88.1mg/100ml,属于醉驾,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两名伤者正在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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