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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越来越热,小伙伴们,6 月的高温费到手了?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2018 年 7 月 2 日至 8 月 3 日,江苏在全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其中就涉及到大家关心的,高温津贴是否按月准时发放、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是时隔 7 年后,江苏调整高温津贴标准。今年 5 月,江苏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安监局、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江苏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 200 元调整为 300 元,支付时间为 4 个月(6-9 月)。《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要提醒的是,此次专项检查将加大惩戒力度。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对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并达到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 " 黑名单 " 条件的,要及时纳入 " 黑名单 " 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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