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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盐城电动三轮车主为盐城招商场有限公司的一纸公告雀跃:
公告
各位经营业主、电动三车轮车车主:
经与交警部门多次协调,交警部门对电动三轮车的日常使用给了答复意见,现将答复意见公告如下:
一、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车辆。
二、改装的车辆不得上路。
三、车辆上路在“五横五纵”路上要避开早、晚高峰。(五横是指建军路、大庆路、青年路、东进路、世纪大道:五纵是指开放大道、人民路、迎宾路、解放路、盐马路;早高峰是指早上7.00时至9.00时,晚高峰是指晚17.00时至19.00时),其它路段上不受任何时间的限制。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管理,不红灯,不乱停乱放,不逆向行驶等,做到文明开车。
五、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一律扣留、处罚。
六、如交警部门有新规定、新要求,,及时公告。
特别提示:凡今后购买电动车三轮车的必须按《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车辆购买。
盐城招商场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现实是:盐城交警六大队仍在查扣三轮车 ☟☟☟
查扣理由: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盐城车管所答复,工信部目录中的电动三轮车,在盐城根本就不发放牌照。
有人知道这其中是什么原因吗?
来源:盐阜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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